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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英国银行卡攻略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良富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结合到本案,李女士与中国银行新华支行自签订银行存款业务时,双方就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且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银行作为发卡行,对储户应当承担信息安全保障义务,即银行应当保证其服务场所、系统设备的安全适用,足以保障储户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的安全,在储户的信息、密码等信息数据被窃取之后,银行也要能够采取足够的措施保障储户资金安全。当然储户负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的义务。
其次,银行承担的信息安全保障义务中,对银行卡真伪的实质审查义务是其主要内容之一。本案中,通过李女士陈述可知涉案银行卡在盗刷期间李女士不在盗刷地点。中国银行新华支行作为发卡行应当保障储户交易安全,而且李女士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盗刷96笔的行为未能进行系统识别,应对李女士银行卡被伪造盗刷所产生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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