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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有趣,我对英国的认识是由啤酒开始的。在英国留学的时候,我学会了喝啤酒。虽然这不是留学的目的,但实在应该把它列入留学的“基础课”。
啤酒对于英国人就等于红酒对于法国人,茶对于中国人。中国有句俗话:“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把这句话用于英国,那么养育英国人的“水”就是啤酒。在英国不喝啤酒,就像在中国不喝茶,就不知道英国文化的滋味。英国人也自豪地把啤酒当作自己文化身份的一个特徵,就像著名的宣教士、《爱丁堡评论》创办人史密斯所说:“还有什么能比啤酒更英国?”
我留学的地方在苏格兰爱丁堡,它不仅是歷史文化名城,而且有“酒都”之称,曾是英国最大的一个啤酒酿造交易中心。爱丁堡人说,他们喝啤酒的歷史比英国的歷史还长。每年夏季,著名的“爱丁堡国际艺术节”开幕之前,当地会先举办一个“啤酒节”,用它为文化盛事作个“酒引子”。去留学前,我对英国一知半解,对啤酒文化完全无知。到爱丁堡之后,为了体验英国文化的“啤性”,我从一点一滴学起。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啤酒仍算奢侈品。每座城市一般只供应一种牌子、一种类型的啤酒,所以我一直以为啤酒只有一个品种。到了英国,我才发现啤酒的种类五花八门:有清啤和醇啤,甘啤和苦啤,蒸啤和熏啤,还有红啤、白啤和黑啤……不知是丰富多样的啤酒滋养出英国文化的多元性,还是英国的多元文化酿造了丰富的酒文化?
如果想知道英国人的脾性,最直接的一个方法就是去酒吧饮杯啤酒。当你和一伙朋友坐在一起,看看他们喝什么,就能大概知道他们是来自哪个地区。不同地方的人喝不同口味的啤酒:英格兰人爱喝金黄色的淡苦啤,苏格兰人爱喝古铜色的甘醇啤,爱尔兰人爱喝碳黑色的烈性啤……合而不同,这是“联合王国”的本色。
学习啤酒文化,酒吧是最好的“课堂”。在“毛时代”,中国没有酒吧。那时能看到的有关酒吧的文字描述,不是“堕落”就是“骯脏”。到英国之后,我才第一次走入酒吧。它并不堕落,也不骯脏,而是一个体面的社交场所。英国著名诗人布莱克甚至说:“一个好的酒吧与教堂有许多共同之处,只不过酒吧比教堂更温馨,有更多的对话。”对我这个生长在“毛时代”的青年人,教堂与酒吧都是“新鲜事物”。
酒吧虽然没有《圣经》,但也有一套“学问”。对我来说,如何买酒也是一个新知识。过去在中国,啤酒是在副食品商店论“瓶”卖,但在英国的酒吧,啤酒是论“品”卖。品(pint)是英制容量单位,啤酒杯也是根据品的容量设计的。所以,顾客一般对酒保不说“一杯”或“一瓶”,而是说“一品”或“半品”。由于啤酒的种类很多,因此也不能简单地对酒保说“啤酒”,而是清楚地告诉他,你要一品“拉戈”还是半品“艾尔”。
如果想喝苏格兰风味的啤酒,便要知道什么是“先令”。先令曾经是英国货币的一个单位,后来演变成苏格兰啤酒业特有的一句行话。如果啤酒牌上标着“九十先令”,它既不是酒的价格,也不是酒精的度数,而是表示酒的醇厚程度。先令数字越高,酒体越醇劲和厚重。“九十先令”属于“加重”酒。如果你对酒保说:“请给一品九十”,他会格外看重你。
当一杯啤酒放到面前,杯口上的那层厚厚的泡沫总是让我着迷:像雪花的白净,像奶油的细腻,闪着珍珠的光泽。这是啤酒美学特有的魔术,行话叫作“酒头”。酒保拿起玻璃杯,拉动酒泵的把手,徐徐注入酒液,让泡沫逐渐堆起来在杯口上站稳。如果泡沫聚集得太快太多,就要停顿一下,等泡沫“压实”,然后再注入酒液。随着酒液流入杯中,一粒粒小珍珠从杯底不断地冒出来,像是取之不尽的灵感,徐徐升到酒液的表面,托起一层清香诱人的白色云朵。据说许多好诗、好文章就是在此时酝酿出来的。
啤酒不像红酒和茶叶有等级之分,但同样讲究色、香、味。一杯好啤酒,看上去色泽明亮,冰清玉洁;闻起来春草秋菊,淡雅芬芳;入口时晨露清流,沁人心脾;收口时唇齿留香,意犹未尽。当酒花的苦、麦芽的甘,随着清醇的泉水,涓涓流过舌尖的时候,人生的滋味尽在其中!
英国是个讲究阶层等级的社会,既然啤酒没有分级,酒吧便承担起分流归类的功能。酒吧有社会阶层之分,有行业之分,有兴趣爱好之分,还有性倾向之分,每间酒吧都是一个小社区。倘若去错了酒吧,就像去错了教堂,会令你很尴尬。因此,当来到一个新的城市,除了找房子安家,还要一家一家地走访城内的酒吧,直到发现一间自己中意、而也能被其他酒友接受的吧台。如果在一天内连续去几家酒吧喝酒,这就叫作“酒吧散步”。
有一次,同宿舍的一伙美国留学生拉着我晚上去“散步”。我们走到一家酒吧,门口站着几个彪形大汉,他们是酒吧僱来维持秩序的保镖。据说他们能把人打得像皮球那样“邦、邦”跳,所以俗称“邦爷”。邦爷看到我们当中有几个人已经醉醺醺的,就拒绝让我们进入酒吧,劝我们回家休息,不要再喝了。虽然他们讲话的语气很客气,但态度非常坚决。走了几家酒吧,门前都有邦爷们筑起“肌肉长城”。美国佬气得嗷嗷叫,我却暗自感谢邦爷为我省下了几天的伙食费。
在大学附近有一家大学生经常光顾的酒吧。它有个奇怪的、不像酒吧的名字─“Doctors(医生)”。这个名称有点来歷:一来那座房子原先是製造医疗器械的作坊,与医生有缘;二来啤酒在古时候是一种药,用来医治肠胃,因此卖酒也算行医。这家酒吧很特别,它除了酒柜和吧台之外,还有两个大书架。架上摆放着很多旧书,是常来酒吧的学生留下的,既有专业参考书,也有畅销小说。新生来这儿喝酒的时候,总喜欢在学长们的旧书堆里淘一淘,有时还真能找到有用的书。所以,它成了一家有酒喝的“图书馆”。
英国大学生素有泡酒吧的传统。据说大文豪斯蒂文森、宇航员赛勒斯在爱丁堡大学读书的时候都是酒吧的常客。法学家休斯有句名言:“啤酒和木柱球虽然不能佔据全部生活,但它们在英国的教育中肯定是有益的。”学生们对前辈的“顺耳忠言”,自然举杯贊成。“啤酒和木柱球”是句成语,意思是“吃喝玩乐”。尽管因贪杯而荒疏学业的大有人在,但学生们只记住了那些从酒吧走出来的伟人。不过,除非你能肯定你有伟人那样的才华和机遇,否则你最好多留一些时间在图书馆。
在英国,酒吧算半个文化场所。没去过酒吧就像不知道莎士比亚。既然酒吧有这么高的文化地位,于是在周末我也会去酒吧泡一泡,试图提高文化“水”平。不过,尽管泡酒吧的时数多了,酒量也长了,但我总是与文化隔着那层泡沫,品不出它的滋味。这么肤浅的问题又不好意思问人,只好闷在心里。直到多年以后,我看到一个英国电视节目,才茅塞顿开。
那是一个自然科学节目,讲的是文化的起源。话说有一群在野外流浪的猴子被送到动物园收养,过上高枕无忧的生活。它们从此不再四处奔波为三餐发愁,只愁如何打发空闲出来的时间。于是猴子们开始在地上找石头玩耍,并由玩耍逐渐地发展到收藏,然后挑出圆润光滑的石头,捧在胸前去开“派对”。人类学家指出这就是“文化”。在英国,不会喝酒不要紧,文化水平不高也不要紧,去酒吧要上一杯泡沫飘香的啤酒,把它端在胸前,再慢慢体会英国文化吧。Cheers!
作者|方元 编辑|微醺之美小美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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